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辦理。(附件1)
二、學生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但因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申請延後公開程序如下:
(一)申請:學生須於提報學位考試前申請,於「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勾選申請延後公開原因。
(二)審核:學生於學位考試時填具本校「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及檢附「證明文件」,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延後公開期限至多五年,學生、指導教授與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均須親筆簽名,審核要件:
1、涉及機密: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專利事項:申請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
3、依法不得提供: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三)繳交:將學位考試委員審核通過且所屬學系所已認定並加蓋系所章戳之前揭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夾附於送交國家圖書館之學位論文正本中,於辦理離校程序時將紙本學位論文正本與相關資料繳送至本處彙整送國家圖書館憑辦。